講述人朱 鵬
  我叫朱鵬,我講的故事要從1964年7月的一個夜晚說起。那晚,一聲響亮的啼哭打破了山村寧靜,“生了,生了,是個男孩。”父親接過這個嬰兒,沉浸於喜悅之中。“給孩子取個名字吧。”這名漢子躊躇起來。猛然,對面牆上五個斗大的字映入眼帘:“為人民服務”。有了,就叫孩子“為民”吧。
  18年後,18歲的吳為民與交通管理結緣,成為一名交通警察。50年後,這個小“為民”已經成長為津市市交警大隊的大隊長、湖南省人大代表。先後榮立個人三等功七次、二等功七次。
  2006年,吳為民主持津市交警大隊工作後,津市市獲全國平安暢通縣市,他所帶領的團隊先後獲得了“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公路交通管理執法規範化建設示範大隊”等等50多項國家、省、市榮譽。
  可每每有記者去採訪他時,這個年僅50歲、滿臉黝黑、兩鬢斑白的漢子卻顯得那樣拘謹,他總是說:“不要宣傳我個人,工作是我應該做的。我要對得起這身警服,對得起這份良心,更要對得起爹娘給我取的這個名字。”
  是的,“要對得起這個名字”,成了吳為民的人生信條。從18歲,到年過半百,吳為民在交警崗位上一干就是三十多年。十字路口、交通亭旁、斑馬線邊、信號燈下、出警路上、走訪途中,都灑下了他艱辛的汗水。津市的每一條大街小巷、鄉村道路,每一個橋梁、彎道、路口岔道,他都如數家珍。“為民解難,公正執法”、“替百姓排憂解難,為弱者保駕護航”、“公正執法、伸張正義”……這三十多年間,送到吳為民手中的錦旗,連他自己也記不清有多少。
  2011年10月22日,津市一中門前發生一起大貨車與兩輛摩托車三車連環相撞,一摩托車駕駛員當場死亡,搭乘的兩名學生受重傷。事故雙方均家境困難,治療費一時無著落。貨車司機報案後在澧水大橋坐了一晚,欲投河自盡。吳為民召集大隊班子會研究決定,從工作經費中先拿出2萬元救人,然後又組織捐款,並主動幫助聯繫教育局、民政局、保險公司等單位,籌得賠償和救濟款近8萬元。
  令人沒有想到的是,那天,一位受傷孩子的父親酒後拿刀闖進了吳為民辦公室,逼迫吳為民要給夠他要求的錢款。在吳為民的耐心勸解下,這位父親放棄了鋌而走險的念頭。吳為民不僅不計前嫌,又為傷者四處奔走,多方籌款。
  吳為民剛擔任大隊長那會兒,津市市沒有機動車車輛檢測站,車輛年檢必須開到常德市區,跑一個來回就是200公里,車主和駕駛員都傷透了腦筋。為了早日建成機動車檢測站,吳為民想辦法、找門路,跑項目、籌資金,經過多方努力,2011年,津市終於有了高質量的機動車檢測站。
  事故防控、應急處置、交通疏導、調解糾紛,這些平凡而枯燥的工作,無一不涉及民本民生、百姓安危、群眾利益。在吳為民的親力親為下,津市交警大隊的流動車管所定期下到偏遠鄉村,現場為村民辦證辦牌、年檢,讓老百姓足不出戶就能辦好所有手續,贏得了群眾的普遍贊譽。
  32年來只做一件事不易,32年來實實在在做好一件事更難,吳為民的職業生涯就幹了一項工作——交警。由事及人,我們看不到他矯揉造作,看不到他嘩眾取寵,看不到他好高騖遠。他就是這麼一個人,一個為民乾實事的人,一個心底充實的人。
  (本報記者 張晶 整理)  (原標題:32載交通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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