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現場。
  門禁被砸壞外接式硬碟。焦 哲 攝
  8月3日晚8點多,南京市江寧區青山灣小區的多位業主報警稱,他們小區的物業將小區microSD大門關了起來,不讓部分業主的車子進入小區。這部分業主和物業人員的情緒都比較激動,雙方還發生了肢体衝突。記者採訪瞭解到:這是因為小區停車費漲價,部分業主拒交引發的矛盾。該矛盾自今年5月中旬就已產生。讓人感到遺憾的是:雙方火氣都很大,連一位前來調解的派出所民警在拉架過程中都被打傷了。揚子晚報記者 焦哲
  衝突:停車費“上漲”,業主拒交辦公室出租被堵門外
  該小區位於江寧區東山街道湖山路上。這是一個有著1099戶居民的大型小區。3日晚8點多,記者在現固態硬碟場看見小區大門附近堵塞了十幾輛私家車,小區的門禁柵欄也已經被部分情緒激動的業主沖壞。現場有很多業主聚集,與物業保安以及工作人員形成對峙,不時還有言語及肢体衝突。一位女業主情緒激動地聲稱自己剛剛被物業一位負責人打了,腿部受傷。
  據瞭解,這部分被拒之門外的業主大多自今年5月中旬以來就沒有繳納停車費。物業此前也多次催繳,也口頭警告過不交停車費的業主再不交錢就不讓車子進小區,但這停車費還是沒有收上來。這部分業主為何拒交停車費呢?這些業主告訴記者,小區停車費此前一直是每月70元錢,他們都是主動按時繳納的。一位女業主稱,停車費自今年5月中旬開始漲價,從每月70元一下漲到每月200元,她並沒有在小區內看見物業張貼相關公示,也沒有收到通知。“我去物業那裡交70元竹北買屋停車費,對方不收,要收200元。這下我才知道漲價了。”業主們說,漲價也可以,但要求物業出示相關合法批文,對方卻一直拿不出來。
  記者採訪瞭解到:當晚的衝突其實在下午4點半左右就開始了,陸續有未交停車費的業主在開車進小區大門時被攔下,到晚上8點多,被攔下的車子已經聚集了十多輛。此時,雙方人越聚越多,先是言語衝突,後又發展成肢体衝突,一些憤怒的居民還砸壞了門禁。
  民警接報後很快趕來,部分業主和物管人員情緒都過於激動,打得不願停手,一位民警在拉架時受傷。最終,在民警在要求下,保安先行將小區大門打開,業主車輛得以回家。
  物業:原先管理混亂,如今是規範管理
  該小區的物管單位南京裕居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副總,同時也是青山灣小區物業公司的現場負責人顧女士昨日下午接受了記者採訪。記者問,業主反映停車費由70元漲到200元,物業公司收費有無依據。因為有業主反映,該物業公司至今仍未與業主委員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收費有沒有依據。
  顧女士說,他們公司是今年3月通過業委會公開招投標入駐小區的。入駐前,小區原有物業是江寧城開,當時就有停車收費的標準,這個標準是物價局批准備案的:購買了車位的業主是每月70元,沒有車位產權的業主每月200元。但因為管理混亂,不管是不是有車位的業主,很少有人交納200元的停車費,大多數人都只交70元,很多人甚至連這70元都不交。他們公司入駐小區後,投入十幾萬安裝了藍牙感應的門禁系統,一些不交錢的業主原有的門禁卡就不能用了,他們的收費執行的也是原先的標準,不存在“漲價”一說。
  小區業委會在今年四五月份的時候就因為4名成員突然離任而解散了,至今仍未能成立新的業委會。目前雖然沒有合同,但是他們公司有原先業委會的“授權委托書”,蓋有業委會的公章。其中明確提及:“按照原先城開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這份“授權委托書”是否能替代合同,成為該物業公司的收費依據呢?記者採訪了江寧區物價局舉報科的甘主任,他表示根據新的《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第56條,如果該委托書是真實的,可以視為收費依據。但對於這份“委托書”,部分小區業主不予認可,認為這裡面存在諸多複雜問題。
  物價局:沒有接到小區停車費漲價投訴
  前不久,南京市執行了新的停車收費標準。其中提到各小區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調整收費。那麼作為“新城區”的江寧,如今小區的停車收費標準有沒有因此而漲價呢?記者昨天在江寧主城區範圍內探訪了三老五新共八個大型小區:位於百家湖的國際花園小區,比較高端,目前的停車收費標準是地下車庫每月200元;東山街道的寧電馨寓小區是某單位職工住宅區,算是老小區,目前是每月80元;同樣是老小區,江寧順達佳苑小區的收費則是每月60元;尚逸華府小區,靠近青山灣小區的,比較新的大型小區,今年4月剛剛獲得物價局的收費批文:露天車位每月100元,地下車位每月220元;而東山的武夷花園小區,是一個老小區,目前的停車收費標準是露天車位每月60-80元不等;其他一些諸如武夷水岸、世紀東山等小區的情況和上述小區非常類似,總結起來就是:老小區一般每月60-100元、新小區一般在200元左右。
  江寧區物價局的甘主任表示:近期他們也沒有接到過關於小區停車位漲價的投訴。他認為江寧區受南京市的停車收費新標準影響不大。(報料人:朱先生)  (原標題:業主十幾輛車被物業拒門外,真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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